“海外刷Visa,亲临北京奥运会” 抽奖活动圆满结束
244位Visa持卡人圆梦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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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条款  


  1. 此次活动仅限于中国大陆地区会员银行发行的VISA卡(不含公务卡)持卡人在中国大陆以外国家和地区(含港、澳、台地区),通过VISA网络所完成的有效刷卡交易(包含在中国大陆地区通过Visa网络所进行的有效网上交易);符合抽奖资格的境外交易仅指通过VISA网络完成的非人民币账户交易(即最终以外币金额体现在账单上的交易)。
  2. 本次活动无最低消费金额限制,以刷卡次数作为抽奖单位;
  3. 本活动2007年10月1日开始,2008年5月31日结束,在此期间每日产生一名中奖者;奖品为“Visa 北京2008年奥运会之旅”套票一套,Visa将在北京奥运会期间邀请获奖者及一位家人或朋友来北京观看奥运会。Visa将提供两场奥运会比赛门票,在北京指定酒店3天2晚的住宿、餐饮,长城及故宫的观光游览,及以上场地之间的往返交通。往返北京的交通费用或自行观光的费用则需由获奖者自行支付。此次活动奖品不得转让。
  4. 中奖者同意参加可能由VISA组织的任何形式的宣传及公关活动, 并且一次性无条件授权VISA国际组织录制并以任何形式使用中奖者的表演、形象、姓名、声音或其它特定信息。中奖者同意VISA自由发布或于任何时候在推广此次促销活动中使用由VISA录制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录音、音频录音、录像资料及照片。在准许的条件下,中奖者明确放弃法律(以及相应法规及其附录)所赋予的权力。
  5. 各期中奖者需要在注册截止日期之前与Visa客服人员取得联系并在相关活动网站进行注册,否则视该中奖者为自动弃权,Visa将于截止之日安排补抽,抽取新的中奖者,各期中奖者注册截止日期分别为:
    中奖时间
    2007年10月交易中奖者
    2007年11月交易中奖者
    2007年12月交易中奖者
    2008年1月交易中奖者
    2008年2月交易中奖者
    2008年3月交易中奖者
    2008年4月交易中奖者
    2008年5月交易中奖者
    注册截止日期
    2008年1月8日
    2008年2月4日
    2008年3月6日
    2008年4月8日
    2008年5月8日
    2008年6月6日
    2008年6月30日
    2008年6月30日

    对于2008年4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产生的中奖者,由于临近奥运会,注册截止日期均为2008年6月30日。如中奖者未能在2008年6月30日之前注册或与Visa客服人员取得联系,则不再安排补抽,相应奖品取消。

  1. 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一情形,VISA国际组织有权取消其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所持信用卡被停用或管制、自行注销整户信用卡、恶意拖欠信用卡债务、违反本次活动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如有任何舞弊、欺诈或非真实交易的情形,VISA国际组织将取消持卡人的中奖资格,并保留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2. 在法律范围内,VISA国际组织保留对本次活动条款解释的权利,VISA国际组织有权根据需要取消本活动或修订本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消费时间、奖励标准等),并经相关途经(如各银行网站、账单、短信、电子邮件、报刊或分支行网点等任意一种)公告后生效。


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VISA公司所有